实验中心     系所导航     办事指南     English     在线投稿    
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转)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83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将我校201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精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在其他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作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精心组织,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格要求。把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选拔出来。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突出重点。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单位)领导,担任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三)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名额

1.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可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名,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可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各2名,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指标数以内。

2.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

四、选拔程序及推荐材料要求
    (一)选拔程序

1.各二级单位务必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需向全体教职工(含在其它部门工作的双肩挑人员)传达本通知精神。二级单位党委应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的思政政治和师德表现。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个人申报、教授委员会评议、公示及学院推荐程序。评议结果(见附件2)需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备案。

2.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学校领导汇报,校领导审批后产生有效候选人。

3.有效候选人择期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

(二)材料要求

1. 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材料1份(二级单位党委及行政签字盖章);

2.专家情况登记表1份(见附件3);

3.《8188www威尼斯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1份,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荣誉、业绩、论文专著和主持的课题项目及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300字。

4.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二级单位核查原件并签字盖章)(包括申报对象各种任职资格、获奖成果、专利、荣誉、科研、论文检索、著作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提供代表专著和代表论文1-2篇。

5.二级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推选人员材料,请于2018514日(星期一)17: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支撑材料除外)发至shiziban@c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钟慧媛  李秀娟

联系电话:88876082

   : shiziban@csu.edu.cn

 

                               人 事 处

                               201852

相关附件下载:


分享到:61.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