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法活动的目的
开展教学法活动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各系所必须完成的教学工作之一。通过教学法活动可以增强教师教学意识、提高教学能力、保证教学质量、活跃教学气氛。
二、教学法活动内容
1、组织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学校、学院、系所教学工作有关规定。
2、开展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改革研究,组织教学课题立项、申报成果或撰写论文等。
3、教师集体备课,开新课、新开课教师试讲。
4、多种形式的观摩教学、示范教学等(系公开课)。
5、研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6、布置教学任务,总结教学工作。
7、提高教师教学意识的培训,交流教学经验。
8、推广新的教学方法、教学技术、教学手段、教学内容。
9、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相关的教学研究工作。
三、教学法活动时间及组织形式
1、每个系所每学期组织4次以上教学法活动,其中必须一次为教学改革研讨活动,一次为系公开课活动,由各系所主任或教学副主任主持。
2、每次教学法要有真实地记录,记录主持人、参加教师姓名、活动内容、讨论详实记录、结论性意见、实施结果等,妥善保管记录,每学期存档并由系所主任或教学副主任签字后上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