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5〕7号)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导师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以往申报过的,今年需重新申报),如实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数据汇总表》(见附件1),经二级单位汇总签字盖章后,于11月24日(周二)前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校本部一办公楼304),电子表格请发至chenwei1@c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 伟
联系电话: 88876082
人 事 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