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是经省教育厅选拔的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资助计划及标准
1.2016 年湖南省普通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全省计划资助100 人。省教育厅的资助标准为5000 元/人,选派学校的资助标准为5000 元/人。
2.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加强应用型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转型发展学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型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等方面上来,今年新设置了应用转型双师双能教师企业访问学者项目,全省计划资助35人。省教育厅的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选派学校的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
三、名额分配
我校各二教学科研级单位及附属医院均可推荐1人。(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与企业访问学者项目二者选一)
四、培养形式
均采用全脱产培养形式。
五、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
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可查看教育部的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总目录(下简称“总目录”),也可在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数据表》查看。其中到企业访学的要求如下:高校教师访学的企业,应是与该教师专业相关的国内、省内知名企业;高校教师应结合自身专业发展实际需要确定企业导师,企业导师一般应为副高及以上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六、推荐程序
1、各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同时,应充分做好被推荐人选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确保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被录取后能按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并参加脱产研修。各二级单位在报送推荐人选材料时,一并报送由二级单位出具的保证该推荐人选能全脱产研修的承诺书。
2.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定期了解教师的访学进展,掌握其思想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各方面困难。要加强访问学者回校后的后续培养,吸纳他们参与重要学术活动、重大项目研究等,为其尽快成为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条件。要在访问学者返校工作一年内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做出评估,并将书面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七、材料要求
各二级单位请统一于2016年5月23日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及保证该推荐人选能全脱产研修的承诺书(一份,需经院领导审批)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校本部一办304),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 伟
联系方式:88876082
邮箱:chenwei1@csu.edu.cn
人 事 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