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因此,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两学一做”精神,结合本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员行为规范。
一、学生党员应带头学习和贯彻落实“两学一做”精神,继承和发杨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成为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的楷模。
二、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政治思想觉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争做优秀党员。
三、学生党员应关心学校、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认真贯彻执行校、学院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学生党员应当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自觉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局面,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
五、学生党员应树立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远大理想,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习成绩达到优良,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六、学生党员应当积极配合老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及时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七、学生党员应注意自己的言行,在日常事务中发挥党员应有的作用,不做有损党的形象的事,不说有损党的形象的话,维护党组织的权威和荣誉。
八、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带领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九、学生党员应当积极参与班级日常事务,协助班委会、团支部做好班级工作。
十、学生党员每学期必须至少取得两项突出成绩,所在宿舍卫生成绩应达到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达到班级前十名以内。
十一、学生党员应树立集体荣誉感,努力为集体争光。
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