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住宿总体原则
实行按校区相对集中住宿,并按时段确定集中住宿方式,寒假全程禁止学生单独居住。
二、集中住宿时间段划分
2017年1月14日—2017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五),按学院集中住宿为主,校区统一集中住宿为辅。
2017年1月23日(腊月二十六)—2月12日(正月十五),按校区统一集中住宿为主,学院集中住宿为辅。此时段对非统一集中住宿楼栋实施封楼管理。学生离开原寝室时,务必一次性带齐生活和学习物品。封楼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回原寝室取物,请与楼栋值班员联系。
2017年2月13日(正月十六)起,恢复学院集中住宿管理。
三、各校区统一集中住宿楼栋
根据各校区房源实际情况而定。
四、工作流程
1. 1月18日前,所有寒假期间仍需在校居住的学生,到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2),学院审查、统计人数并落实住宿宿舍和房号。[特别提示:所有离校同学于2月13日之后返校,但均需在楼栋值班员处登记且继续严格遵守“禁止学生单独居住的规定”,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及本院留校工作负责人报告来校信息,学院要及时将其纳入报平安系统。]
2.1月18日前,学院将留校学生安排结果电子表(见附件3、4)发至各校区物管站,物管站将安排结果直接反馈给学院。
五、其他说明
1.学院和物管站须各执一份申请表和安排结果留存。
2.物业管理中心总咨询及下设各校区物管站联系方式
物业管理中心电话:88836306,13755050968;地址:校本部商业街入口处
湘雅校区物管站电话:82650060,13873119547;地址:新校区十一食堂二楼
铁道校区物管站电话:82655193,13107112000;地址:学生一舍一楼
南校区物管站电话:88877771,13975801618;地址:升华20栋109#
校本部物管站电话:88876314,13574101501;地址:学生二舍129#
后勤保障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