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住宿总体原则
实行按校区相对集中住宿,并按时段确定集中住宿方式,寒假全程禁止学生单独居住。
二、集中住宿时间段划分
2016年1月16日—2016年2月2日,按学院集中住宿为主,校区统一集中住宿为辅。
2016年2月3日—2月22日,按校区统一集中住宿为主,学院集中住宿为辅。此时段对非统一集中住宿楼栋实施封楼管理。学生离开原寝室时,务必一次性带齐生活和学习物品。封楼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回原寝室取物,请与暂住楼栋值班员联系。
2016年2月23日起,恢复学院集中住宿管理。
三、各校区统一集中住宿楼栋
铁道校区:3舍(男生),新3舍(女生)。
湘雅校区:新校区1#楼、3#楼(男、女混住)。
其他校区:根据留校人数协调确定统一集中住宿楼栋。
四、工作流程
1.1月14日前,所有寒假后仍需在校居住的学生,到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2),学院审查、统计人数并协调落实学院集中住宿宿舍和房号。[特别提示:建议所有离校同学于2月22日之后返校,返校后无需再办理住宿申请手续,但均需在所住楼栋值班员处登记住宿且继续严格遵守“禁止学生单独居住的规定”,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及本院留校工作负责人报告来校信息,学院要及时将其纳入报平安系统。]
2.1月17日前,学院将个人申请表及留校学生安排结果(见附件3、4)送达各校区物管站,物管站将安排结果直接反馈给学院。
3.1月20日前,物业管理中心协调各校区物管站工作并汇总后,将安排结果送达学工部和研工部备案。
五、其他说明
1. 学院和物管站须各执一份申请表和安排结果留存。
2. 物业管理中心总咨询及下设各校区物管站联系方式
物业管理中心电话:88836306,13755050968;地址:校本部商业街入口处
湘雅校区物管站电话:82650060,13873119547;地址:新校区十一食堂二楼
铁道校区物管站电话:82655193,13107112000;地址:学生一舍一楼
南校区物管站电话:88877771,13975801618;地址:升华20栋109#
校本部物管站电话:88876314,13467516039;地址:学生二舍129#
后勤保障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月5日